
一、光伏(原材料/光伏組件制造/應用行業)
1、年產值可達720億元,晶科光伏電池組件項目開工
3月29日,晶科能源高效太陽能電池組件生產基地項目開工,項目總固投80億元,用地面積約1700畝,全面建成達產后年產值可達到720億元,年稅收15億元,此次落地的晶科光伏電池組件項目,位于玉環市清港鎮楚北塘、苔山塘,建設10GW高效太陽能電池片和30GW高效太陽能組件。項目的投產,將形成以電池、組件生產為核心,涵蓋硅片、多晶硅、基膜等在內的新能源產業生態,促進傳統產業的能源轉型。
2、晶澳科技:擬128億投建鄂爾多斯高新區年產20GW硅片及30GW電池項目
3月22日,晶澳科技公告,擬投資建設鄂爾多斯高新區年產20GW硅片、30GW電池項目,預計投資額128.42億元,晶澳科技在此次投資項目公告中還披露,公司近期累計對外投資18.52億元,其中億元以上的項目有1.12億元投資上海光伏輔材項目;4.98億元投建奉賢二車間4.25GW組件改擴建項目;12億元投建包頭四期5GW組件項目,由此來看,自2月披露一體化產能建設公告以來,晶澳科技又投資147億元以完善產能布局。
3、金辰股份擬簽訂約9929萬元電池設備及光伏組件設備銷售合同
近日,金辰股份公告,公司與聯營企業伊特納能源科技(大連)有限公司(“伊特納能源(大連)”)的全資子公司伊特納能源科技(淮北)有限公司(“伊特納能源(淮北)”)擬簽訂《設備采購合同》,公司為伊特納(淮北)提供PE-poly、PECVD正面氮化硅、PECVD背面氮化硅等電池設備及光伏組件設備,預計簽訂合同總額共計9929萬元(人民幣)。
二、政策梳理
1、三部門:鼓勵在沙漠、戈壁、荒漠等區域選址建設大型光伏基地
【自然資源部辦公廳、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辦公室、國家能源局綜合司發布《關于支持光伏發電產業發展規范用地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》】3月28日,自然資源部辦公廳、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辦公室、國家能源局綜合司發布《關于支持光伏發電產業發展規范用地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》,其中提出,鼓勵利用未利用地和存量建設用地發展光伏發電產業。在嚴格保護生態前提下,鼓勵在沙漠、戈壁、荒漠等區域選址建設大型光伏基地;對于油田、氣田以及難以復墾或修復的采煤沉陷區,推進其中的非耕地區域規劃建設光伏基地,項目選址應當避讓耕地、生態保護紅線、歷史文化保護線、特殊自然景觀價值和文化標識區域、天然林地、國家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(光伏發電項目輸出線路允許穿越國家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)等;涉及自然保護地的,還應當符合自然保護地相關法規和政策要求,新建、擴建光伏發電項目,一律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、基本草原、Ⅰ級保護林地和東北內蒙古重點國有林區,通知提出,光伏發電項目用地包括光伏方陣用地(含光伏面板、采用直埋電纜敷設方式的集電線路等用地)和配套設施用地(含變電站及運行管理中心、集電線路、場內外道路等用地,具體依據《光伏發電站工程項目用地控制指標》的分類),根據用地性質實行分類管理。